一.采购人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OA软件系统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有的OA办公系统为独立的内网办公系统,现因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新区联动办公需要,须接入海宁市人民政府公文交换系统,将两处的OA办公系统联通。新的OA办公系统必须依托于由杭州飞软软件公司开发的海宁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平台。
为了保证与海宁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一致性和设备维护等服务配套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发OA软件系统。
七.拟定供应商: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海宁市财政局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地 点: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