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作为国内四大门户的搜狐召开反盗版行动发布会,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要求今日头条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现在说四大好像已经不太合适,一时半会儿想不到好的词,暂且这样称呼吧。)
喻拓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有点诧异,有点突然。转念一想,搜狐的行动也是早早晚晚的事。下面就让笔者带各位看看搜狐与今日头条的爱恨情仇。
搜狐和今日头条的暧昧历史
在搜狐召开反盗版行动发布会后,今日头条迅速召集各路媒体及同仁召开发布会。会上,针对搜狐的发难,今日头条也做了一些有力的回应。
首先,今日头条表示,搜狐一直都有和今日头条在合作的,而且是多个核心部门。从2013年7月份开始,今日头条就接到搜狐焦点求合作的邮件。搜狐不仅寻求今日头条给搜狐导流量,同时还专门为今日头条适配了接口。在搜狐与今日头条的合作工程中,搜狐对合作的效果还是很满意的,对今日头条给搜狐带过去的流量指数非常满意。在早前搜狐回复给今日头条的报告中显示,今日头条能给搜狐每天带去120万的UV,这个数据还是很可观的。同时,良好的基础下,搜狐也愿意与今日头条开展更多的合作。
再者,搜狐在于今日头条进行内容上的合作同时也在寻求资本上的合作。今日头条方面表示,搜狐曾两次明确提出,希望入股今日头条。沟通过程中希望将搜狐资讯并入到今日头条,而不是今日头条并入到搜狐,只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合作没有达成。
从搜狐和今日头条过往的历史来看,双方的合作还是很和谐的。搜狐方面也是对合作的效果很满意的,同时也对今日头条这个平台有相当高度的认可。要不然,也不会在进行内容合作的同时,还会主动寻求与今日头条资本层面上的合作,并且放下身段愿意将自身业务并入到今日头条。
搜狐为何反咬今日头条
这次的反盗版行动发布会应该也是策划已久,保密效果很好,效果很不错的发布会。搜狐作为老牌的四大门户,在门户时代已建立起巨大的行业优势。同时,在新媒体时代,搜狐也是率先在移动端发力,并且取得相当好的成绩,长时间内在移动新闻客户端中占据头把交椅,一时风光无两。
搜狐的反盗版行动发布会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在互联网行业,行业优势地位显得尤为重要,通常只有老大才敢大声说话,老二是不是敲敲边鼓,捣捣乱,老三都得小心翼翼,生怕哪天老大老二打架,自己都没了。搜狐作为先行者,花费巨大的资源才取得今日老大的地位。老虎榻下,岂容他人鼾睡。
早期,搜狐视今日头条为后起之秀,抱着尝试的心态与今日头条合作,已期获得自身的相应的利益。在良好的合作基础下,搜狐对合作的效果亦为满意,由此也引发了更多部门、更深层次的双方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搜狐其实已经对今日头条有相当的认可,期望入主今日头条,收编旗下。饶是如此,搜狐也仅仅是今日头条产生兴趣,并没有认为今日头条会是巨大的威胁。彼时,搜狐或还认为今日头条只是一家创业公司做的移动端阅读工具,可能随时都可以控制,甚至是买入。再后来,也就是近期今日头条宣布获得由红杉资本领投的1亿美金C轮融资。突然间,好像整个行业都醒了,都意识到今日头条已然是一个体量巨大的内容分发平台了,再也没有任何人敢小觑今日头条了。
今日头条算是一家技术驱动型的公司,做事比较低调,前两年闷声干活儿,没怎么出声。行业内对它也不是很了解,看到它突然的发声,大家都感到了害怕。这很正常,有人挑头,就会有人跟着上去踩一脚,太正常不过了。当然,大多都还只是上去凑个热闹的,完事了该干嘛干嘛去。到搜狐这里,就显得有些不一样了。搜狐作为手机新闻客户端老大,岂容后辈强势成长,眼睁睁的丢掉自己的头把交椅。现在回头再去谈资本合作好像有点不太可能,即使能成,代价也是相当大。此时,搜狐必须要有所行动,向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表明自己的态度,老大地位最重要。
搜狐能和今日头条能继续和谐吗
事已至此,双方必然都会采取一系列的行动。打架的事,互联网人都乐此不疲,也从来不缺看客。相对于双方打架,笔者更感兴趣的是,搜狐与今日头条能再续前缘,继续和谐吗?
在宣布融资后,今日头条也多次表明立场,今日头条不是媒体,不生产内容,不是传统媒体的竞争对手,是合作的内容分发渠道。或许到现在,也不一定有多少传统媒体真正认识到这个本质的问题。大家都在想,用户都跑到你今日头条上去看我的内容,你是窃贼。大家何不想想,用户为何偏偏要跑到今日头条呢,有没有人想到能和今日头条开展什么样的商业合作呢?再者,在UGC平台上,大家都很难说版权是平台的,版权都是作者的,内容生产者的,只是给平台用而已。
搜狐作为传统的媒体平台,在内容生产方面亦有相当的历史积累,在新媒体时代算是强有力的优势资源。今日头条作为一个广受好评的内容分发渠道,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讲,今日头条是推荐引擎,能吸引用户,留下用户,并让用户在平台上产生价值。表面上,两者皆为移动新闻客户端,是直接的竞争关系。其实不然,搜狐新闻客户端更注重的是新闻,今日头条则是一个工具,移动端的阅读工具,更注重的是用户,用户想什么就推送什么。哪怕你是想看段子,或者是搞笑图片也好。双方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展现形式又是类似。其实两家完全可以优劣互补,达成更深层次的合作,继续和谐下去,这也是笔者喜闻乐见的。
更有意思的是,今日头条表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来自搜狐任何书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也没有收到一封来自搜狐的律师函。
在笔者看来,搜狐此次反盗版行动发布会形式大于意义,意在表明搜狐的立场,发出老大的声音。况且,索赔1100万元是怎么算的呢,是按内容一篇一篇计费的吗?
文/喻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