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振涛:当出现部门利益之争的时候,就必须加强监管协调,包括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和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以免造成监管成本和效率低下。2009年,29岁的尹振涛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毕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此后一直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做金融监管与金融史研究,并担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系硕士生导师。
尹振涛1980年2月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200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秘书长。同时,担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监管、金融史等。有著作《历史演进、制度变迁与效率考量——中国证券市场的近代化之路》(独著)、《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副主编)等。
★ 核心观点
在实际的金融监管中,金融创新始终走在金融监管之前,监管层要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应更加侧重事前和事后监管,“事前”建立生前遗嘱,“事后”出台退出机制。当下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监管层不能把每个零部件都管着,要留有发展和创新的突破口与空间。
“均衡被打破”引发金融危机
新京报:你研究金融监管多年,在你看来,为什么需要金融监管?
尹振涛:是为了尽可能防范金融风险,并规范金融创新。同时,尽可能发现和解决危机。
新京报: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三者是什么关系?
尹振涛:三者可以说是一个共同体,是一个不断寻求稳定平衡的三角形。他们不是对立的关系,而需要确立一个内部的平衡和共同目标,即让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
新京报:什么样的情况下,金融危机才会发生?
尹振涛:没有危机发生的时候,金融危机、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是一个均衡关系,只有当均衡被打破的时候,金融危机才会发生。如果均衡被打破,比如监管过严或过松,没有创新或创新过度,平衡点会从波峰走向波谷,便会出现金融危机。
新京报:请具体说明一下。
尹振涛: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前,每一个金融产品都符合监管政策,但是,由于金融过度创新,给普通金融消费者提供了过度的金融服务,比如该消费者并没有抵押物或必要的还贷能力,却依然可以享受大额贷款等,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就被打破了,最终引发了次贷危机。
新京报: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金融监管有何新的变化?
尹振涛:美国次贷危机之后,全球范围内监管层都在加强监管,有几个新的变化。首先,监管理念从以保护金融机构为主到保护金融消费者为主。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相继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等。
其次,由更注重日常的风险防范向更注重事前和事后监管。比如,数据共享与预警体系、生前遗嘱等政策的出台。
另外,监管原则也由微观审慎监管向宏观审慎管理转变。例如,危机后提出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系统重要性机构管理等思路。
预计存款保险制度最快推出
新京报:金融危机能否避免?
尹振涛:我的观点是金融危机永远是不可避免的。该如何发现危机,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新京报:既然金融危机不可避免,那么金融监管该如何最大程度发现和解决危机?
尹振涛:以前美国的很多监管政策都是如何避免金融危机,事实上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从美国出台的很多长期政策来看,监管层更加注重如何发现危机和解决危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变。既然金融危机是不可避免的,那么现在最重要的是事前和事后监管。
新京报:监管层为什么要重视事前监管?
尹振涛: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包括美联储、华尔街等金融机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案不能及时达成一致。甚至当美联储决定注资的时候,它还要去考虑这些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条例、监管规定等。
这势必要推出生前遗嘱,把各种最坏的打算都提前列出来,包括破产等各种糟糕的情况。然后,设计一个整体性的方案,并要获得监管机构和股东的认可。当危机真正发生的时候,便能够迅速有效解决。这就是要在“健在时就安排好自己的葬礼”。
新京报:生前遗嘱安排在中国是否也被推行?
尹振涛: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生前遗嘱体系,但是监管机构已经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并开始进行试点工作。比如银监会在今年1月份发文,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恢复及处置计划,同时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在积极响应。
新京报:银监会推出生前遗嘱,是否意味着银行业有风险?
尹振涛:显然不是。如果真的要发生危机或者银监会对大银行不放心,是不会马上推出生前遗嘱的。恰恰相反,监管层对银行业很放心,所以,才从几家大银行推出生前遗嘱,未来逐步推广。
新京报:配合生前遗嘱最重要的工作是什么?
尹振涛:最重要的是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没有生前遗嘱和存款保险制度,是不敢让金融机构退出的。预计存款保险制度可能最快推出,下一步或许就是金融机构的破产条例,然后金融机构自己来做生前遗嘱。
新京报:这相当于打开了出口。
尹振涛:现在允许民资设立银行,实际上是打开了入口。那么,相应的出口也要打开。有进有出才会形成一个可持续的市场。
出台互联网金融监管法案不合适
新京报:你说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应该是平衡的,那监管如何处理好“管”与“放”的难题?
尹振涛:最严格的金融监管未必是最好的监管。不能把金融机构的每个零部件都管着,要给金融业的发展留有创新的突破口与空间。否则,金融业该如何创新与发展呢?
新京报:目前哪些领域是突破口?
尹振涛:互联网金融算是一个。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并不比美国晚,目前互联网金融有很多种模式,比如2013年以来余额宝等“宝宝团”涌现, P2P和众筹等,都是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新京报:有分析指出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难以称之为创新。
尹振涛:这要分两方面来看,如果说互联网金融没有创新,那是因为不管是P2P、众筹,还是各种“宝宝”产品,实质上都是投融资的机制,并没有改变金融的实质。但是,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使用了与传统金融完全不同的渠道或技术,又可以称之为创新。
新京报:互联网金融需要监管吗?
尹振涛:这个问题应该分两个层面来回答。
一是,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互联网金融仍然需要金融监管。
二是,出现了互联网金融,不一定要出台新的监管体系。其实,很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或产品,在目前的金融监管框架下,都能找到相应的归口部门。比如,在余额宝的运行机制背后,有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以及支付清算体系等监控。
三是,当然,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的确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需要重新安排或布局监管措施。
新京报:互联网金融增加了哪些监管难度?该如何监管?
尹振涛: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发展中,今后到底能发展成什么样,现在还不能做出判断。因此,我认为监管层要以肯定的态度为主,不要过度监管。
前一段时间有人建议监管部门出台一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案,我觉得这不合适。因为这个行业的前景尚未看到,怎么去监管呢?万一这部法律法规尚未正式出台,被监管的某种互联网金融产品已经不存在了呢?完全有这种可能性。同时,互联网金融有很多表现形式,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余额宝与P2P就不同,如果要监管的话,那么细则肯定不同。
针对P2P应强调“事前监管”
新京报:前段时间P2P企业出现跑路等现象,难道监管层要放任不管吗?
尹振涛:一些P2P企业吸储建立资金池,有违法行为,但是,P2P又确实解决了很多小企业的问题。因此,针对P2P监管问题,不能一棒子打死,而是应该规范其健康发展。而且应该强调事前监管,而不是等P2P企业老板跑了,监管部门才出面应对。
新京报:如何避免事后监管?
尹振涛:要在事前进行登记注册,包括数据统计和信息披露。比如,全国到底有多少家P2P企业?估计没人知道。其实,在设立P2P企业时,就要到相应的部门进行登记。同时,要明确规定哪些业务需要信息披露,这需要明确的界定和规矩。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从制度框架上进行理顺,监管明确,就不会存在这类无人监管的问题了。互联网金融因为运行手段不同,且有的是在工商部门注册,有的是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容易造成监管真空。往往没有发生危机的时候,监管机构之间推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生烂摊子的时候,没有谁愿意管。
新京报:互联网金融要如何管?
尹振涛:互联网金融企业到底是一个金融机构,还是属于普通的工商企业,这是一个不太容易回答的问题。因此,要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和特点进行归类,哪些由金融监管部门管理,哪些由别的部门管理,应该达成一致。
同时,不仅要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作用,还要发挥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的作用。监管权力已经下放到地方的,地方金融主管部门也要承担起一定的监管职能。
此外,从法律层面来看,很多案件事实上也可以完全通过法律体系予以解决,监管机构做好取证配合工作即可。
分业监管存在监管真空
新京报:为何中国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的模式?
尹振涛:中国以前是大一统监管模式,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当前的分业监管模式。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自然选择。
新京报:分业监管有何优势和劣势?
尹振涛:分业监管各管一摊事,更加专业。同时,监管的效率更高也更有针对性。但是,一行三会监管部门之间绝缘,也有利益纷争,随着金融市场的变化,这个模式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分业监管存在监管真空和套利。对于一些新生的金融业态,由于部门分割,容易存在监管真空。另外,对于一些发展较好的行业或业务,监管机构也都想分一杯羹。比如,企业债市场的“九龙治水”现象。
新京报:该如何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
尹振涛:当出现部门利益之争的时候,就必须加强监管协调,包括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和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以免造成监管成本和效率低下。
新京报:如何加强监管协调?
尹振涛: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要真正实现分业监管下的协调,则必须成立一个实体部门,比如成立金融监管安全委员会。并且要有常设秘书处或实体机构,以及一套机制和运行的流程,才能真正发挥协调的作用。同时,金融监管要进行微调,逐步向功能监管方向倾斜。不以金融机构而是以金融行为为基础,确定监管主体。
新京报:能否举例说明?
尹振涛:比如企业债的发行。发改委是否该保留对企业债发行的审批权?我认为应该取消。接着该归银监会还是证监会审批,要根据不同的债券形式、市场流向,从功能上判断。
■ 人物
80后硕导让学生做研究要敢“发声”
年轻,是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给记者的第一印象。这位“80后”学者戴着黑框方眼镜,穿Polo衫,一脸略带腼腆而自信的笑容。
2009年,29岁的尹振涛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毕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此后一直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做金融监管与金融史研究,并担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系硕士生导师。
“我目前正在指导学生写毕业论文,没想到我的学生里竟然有大部分选择了互联网金融作为研究对象”。尹振涛告诉记者,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否则他已经建议那些学生换题目了。
尹振涛认为,对于新生事物,人们总是盲目去崇拜去研究,但是,互联网金融自从2013年6月爆发以来,至今仅存在一年。虽然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却也险象环生,目前监管尚未跟进。万一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突然不存在了呢?“这不是不可能”。尹振涛不无担忧地说,去年他研究之余喜欢刷微博获取资讯,如今他以及周围更多的人已经转移到微信上来了。互联网产品层出不穷,更新换代时间短,各领风骚三五年已经算奇迹。
“做研究既要‘发自己的声’,也要理论结合实际,方法得当、数据精准,站得住脚、经得起推敲”。这既是社科院对其年轻研究人员的要求,也是尹振涛对学生的要求。
■ 同题问答
Q:对2014年的经济、社会运行,你最大的担忧是什么?
A:中国经济增速下滑的趋势不可逆转,原来高增长的模式不可持续。因为没有人在快速路上会永远踩油门,何况是一直在没有出现过大的经济周期波动的国家。同时,经济下滑导致房地产市场很难有起色。
Q: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300多项改革中,你最关注哪一项?
A:我最关注金融改革。
Q:评论认为,未来两年是上述改革推进的重要窗口期,你认为两年内,最有希望改变现状的一项改革是什么?
A:我认为未来一两年内最有希望推出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围绕存款保险制度,还会有几项配套制度将陆续推出,例如金融机构的生前遗嘱和金融机构的破产条例等。除此之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也将在一两年之内推出。发行注册制改革要以修改《证券法》为前提,而《证券法》的修改已近尾声。
Q:未来10年,你认为哪一个行业最具投资前景?
A:未来要把握人口结构转型这一大的因素。中国将在未来10-20年发生人口结构的转折,人口红利将不复存在,因此,养老和医疗产业,是比较有投资前景的。
Q:对于中国的诸多经济学家,你最为尊敬的是哪一位?
A:我最尊重的学者是我们社科院副院长李扬。李扬即便行政事务缠身,也不放过任何跟年轻研究人员交流和捕捉任何最新信息的机会。同时,他始终要求不管研究人员提出的结论是否迎合大众或出人意料,但只要是有理有据、数据准确,并经得住推敲的都应该大胆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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